疫情不可抗力起止时间

  • 疫情不可抗力起止时间(疫情 不可抗力条款)

    人社部发2020年17号文件规定〖A〗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、最高人民法院等七部门《关于妥善处置涉疫情劳动关系有关问题的意见》(人社部发[2020]17号,以下简称17号文件)规定:“受疫情影响导致原劳动合同确实无法履行的,不得采取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的做法,企业和劳动者协商一致,可依法变更劳动

    2025年12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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